报告&出版物
尊敬的管理界同仁:
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提出:
v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。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。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,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。
v 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,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。
v 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。
这意味着自2002年十六大报告中首次“确立管理与其他要素一起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”后,再次给予人力资本对国有企业价值贡献的肯定与鼓励。早在2006年前后,国资委和央企就纷纷出台长效激励政策文件,在不同场合鼓励企业实施长效激励;时至今日,部分央企已在下属企业中开展长效激励试点……
而从现实结果来看,国有企业实施长效激励仍存在一系列问题:对政策文件的充分理解、激励对象与激励力度平衡、考核指标设置、人员进入与退出机制……
对于国有企业而言,如何充分解读《决定》对于人力资本作用的理解?如何看待长效激励的现实意义?如何设计有效的长效激励机制?如何有效的规避实施风险?……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思考。
凭借15年对国有企业长效激励的实践积累与丰富的案例沉淀,佐佑诚邀您参加12月26日(周四)在北京举办的“国有企业长效激励”研讨会,和您共同探讨国有企业长效激励领域的关键问题与解决思路。
会议议程:
13:00—13:30
签到入场
13:30—14:10
趋势:长效激励历史渊源与未来发展
14:10—14:50
管理:长效激励与企业转型升级
14:50—15:10
茶歇
15:10—16:00
分享:长效激励案例与实践体会
16:00—16:40
研讨:长效激励实务操作问题
16:40—17:10
视角:从投行看长效激励
参会对象:企业高管、董秘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、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
会议时间:2013年12月26日(周四) 13:00-17:10
会议地点:北京北大博雅国际会议中心
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127号(毗邻北京大学东门往北600米)
报名方式:t.cn/8kJtkhq(点击左侧链接即可报名)
活动联系人:陈静(电话:13311072046)、杨静(电话:1343926198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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